南方日報訊 (記者/張仁望)深圳市“12·11”重大火災事故案件又有新進展。昨日,深圳市檢察院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決定,近日,該院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受賄罪,對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原副主任黃關鍵字排名某某、公明辦事處經濟科技發展辦公室原主任麥某某宣佈逮捕,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對公明辦事處原城管科副科長兼根竹園社區黨支部書記麥某某宣佈逮捕。
  此前,深圳市寶安區檢察院已經依法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光明2013婚禮企劃年“12·11”重大火災事故案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據悉,2013年12月化療副作用11日凌晨1時26分,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根竹園社區榮健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發生重大火災,造成16人死亡,5人受傷,過火面積1290平方米。  (原標題:深圳“12·11”火災又有3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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